第十九期简报•民生视野

发布时间:2017-12-11

哈尔滨市部署督导各方确保提升供热质量
热企第一责任是让百姓住上暖屋子(摘要)

 

2017-12-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127日讯  冬季民生,供暖为重。7日下午,哈尔滨市长宋希斌深入各换热站、居民家中,实地检查供热运行情况,督促、协调供热企业、政府部门、社区等各方力量,共同提升供热质量。他要求,供热单位要切实履行供热主体责任,热企第一责任是让百姓住上暖屋子。各区、政府部门、社区要各司其责,并对失职人员追责,共同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南岗区松花江换热站所属单位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该站供热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用户1471户。今年并网过程中,由于供热资料移交不全,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掌握不全面,该站范围内供热系统不平衡。宋希斌说,国企更要有社会责任感,供热质量提高后还要坚持住。

 

  香坊区通站小区供热单位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用户2677户,目前投诉量较大。宋希斌数次深入居民家发现,居民室温3年来均未达标。在严肃批评了供热企业负责人后,他要求,企业必须立即整改,必须整顿队伍,室温18℃只是最低标准。这个小区的问题要列入市政府督办,并追究供热企业渎职人员的法律责任。企业如果供热质量差,政府明年要减少其供热面积。全市热企无论国有还是民营,都要加强管理。区里要履行供热监管主体责任。社区工作人员要多反映居民室温情况。

 

  据介绍,9月,哈尔滨市政府召开20172018年度全市供热动员大会,对今冬供暖进行部署。哈尔滨还下发通知要求抢前抓早做好城市供热工作,明确供热单位要切实履行供热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供热服务水平。要向社会公开24小时开通的供热服务电话,对居民报修或投诉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建立以区长负总责、区供热办牵头并与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社区居民委配合的工作机制。

(全文详见https://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7/12/08/057864197.shtml

 

 

 

哈尔滨以创城为载体打造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摘要)

 

2017-11-26   来源:东北网

 

  追逐文明,收获幸福。

 

  创城,不仅是一次提升城市文明的洗礼,更是一项全方位的惠民工程。

 

  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五次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哈尔滨步入民生进步最快、幸福指数最高的历史时期。

 

  万事民最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哈尔滨开展创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牢把握“民生优先、惠民为要”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文明创建的“冰城模式”让创城真正符合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创城永远在路上,幸福奔跑无终点。

 

  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跑道上,哈尔滨市民的幸福感正与城市文明同步提升。

 

   市财政每年用于民生支出占比7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速——

   创城厚植“民生哈尔滨”

 

  近年来,哈尔滨在创城中坚持民生优先,让创建成为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

 

  统计数字显示,哈尔滨市财政每年用于民生支出占比70%以上,带动惠民行动项目投资超过1320亿元,每年落实惠民行动项目70多个,有效解决了收入、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出行、环境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高于GDP增速的增长,18.78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公共安全综合指数居全国主要城市第一名,刑事案件发案总量连续五年保持副省级城市最低——

   创城打造“平安哈尔滨”

 

  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哈尔滨捧得全国平安建设最高荣誉“长安杯”。

 

  “长安杯”是中央综治委设立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和平安建设的最高荣誉,充分反映一个城市的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

 

   连续5年跻身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前10位,城乡居民幸福度创下历史新高——

   创城收获“幸福哈尔滨”

 

  20166月,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了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哈尔滨名列第七。这是哈尔滨连续5年跻身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前10位。(来源:哈尔滨日报)(姜雪松)

(全文详见http://harbin.dbw.cn/system/2017/11/26/057849800.shtml

 

 

 

哈尔滨市10CPI同比上涨2.1%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7-11-11   来源:东北网

 

  生活报1111日讯  10日,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受医疗、教育等价格上涨影响, 10月,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1%,涨幅较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0.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5.8%

 

  10月份,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0.7%,其中,医疗服务价格上涨20.7%81日起全省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做出较大调整,是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4.0% ,食品价格下降2.8% ,烟酒价格则是下降1.0%。(频道主编: 连冬雪)

(全文转载自 http://story.dbw.cn/system/2017/11/11/057833540.shtml

 

 

 

10月大中城市房价报告出炉 14城市下降 哈尔滨涨幅最高(摘要)

 

2017-11-21   来源:东北网

 

11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月度报告》,公布10月份全国70个城市的房价统计数据。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表格里我们不难发现,其中有十四个城市的价格在下降,分别为:北京、南京、厦门、济南、郑州、武汉、广州、深圳、唐山、无锡、蚌埠、赣州、宜昌、襄阳,而哈尔滨在其中涨幅最高。10月,哈尔滨新房价格与上个月相比上涨1.7%,是在统计中唯一涨幅超过1%的城市。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9.9%。牡丹江新房与上个月相比上涨0.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4.7%

 

在二手房方面,哈尔滨的二手住宅价格与上个月相比上涨0.9%,在上涨城市中排名第二,而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6%;牡丹江则与上个月相比上涨0.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5%

 

一、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走势总体平稳

 

10月份,随着“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断深入,70个大中城市中15个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从环比看,9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降幅在0.10.3个百分点之间;天津、上海和成都分别上涨0.1%0.3%0.7%。从同比看,13个城市涨幅继续回落,回落幅度在0.13.7个百分点之间。

 

二、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降,二手房价格持平;二三线城市二手房价格涨幅与上月相同或回落

 

初步测算,10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1%和持平。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曲慧)

(全文详见http://ms.dbw.cn/system/2017/11/21/057843840.shtml

 

 

 

黑龙江民生保障投入逐年加大 城乡居民收入历史性跨越(摘要)

 

2017-11-06   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近日,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发布民生热点专题报告显示,近年来,黑龙江省城乡居民生活呈现民生保障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历史性跨越、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城乡居民收支差距逐步缩小、政策保障措施助力城乡居民增收、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居民消费精彩纷呈、扶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八大亮点,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742.8亿元,比2012年增长57.1%,年均增长12%,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4.9%,比2012年提高6.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收入总体增速超过GDP。黑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3年突破了2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4年突破了1万元。2016年黑龙江省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838元,比2012年增长38.7%,年均增长8.5%,实现“超八”。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的同时,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支差距逐步缩小。2012年至2016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26:1缩小到2016年的2.18:1;城乡居民消费比由2012年的2.27:1缩小到2016年的1.95:1,城乡居民生活差距过大的局面逐步改善。  

 

  随着城乡居民各项收入全面增长,收入结构也不断优化,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作为传统主要收入构成项,其占全部收入比重逐年走低,推动收入结构优化。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0.60.34.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也不断提升,2016年,黑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比2012年增长39.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285元,比2012年增加3567元,增长62.4%。(来源:黑龙江日报)(闫一菲)

(全文详见http://www.hlj.xinhuanet.com/xhjj/2017-11/06/c_136730383.htm